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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贷款行为准则

塞迪斯史蒂文斯理工学院致力于为学生及其家庭提供有关学生贷款的最佳信息和处理方案.  为了支持这一点,并努力排除任何感知到的或实际的利益冲突在塞迪斯·史蒂文斯理工学院的官员之间, 雇员或代理人以及教育贷款机构, 塞迪斯史蒂文斯理工学院采取了以下措施:

  • 塞迪斯史蒂文斯理工学院不参与任何与任何贷款人的收入分成安排.
  • 塞迪斯史蒂文斯技术学院不允许任何军官, 受聘于资助办公室或以其他方式参与教育贷款管理的学校雇员或代理人接受任何出借人提供的超过名义价值的礼物, 担保人或服务人员.
  • 塞迪斯史蒂文斯技术学院不允许任何军官, 受聘于资助办公室或以其他方式参与教育贷款管理的学校雇员或代理人,收取任何费用, 贷款人或贷款人的关联公司支付的款项或其他经济利益(包括股票购买期权),作为向贷款人或代表贷款人提供与教育贷款有关的任何类型的咨询安排或合同的补偿.
  • 塞迪斯史蒂文斯技术学院不允许任何军官, 受聘于资助办公室或其他教育贷款管理的学校雇员或代理人,接受贷款人的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担保人, 或一组贷款人和/或担保人,以换取顾问委员会的服务, 由该放款人设立的委员会或其他团体, 贷款人和/或担保人的担保集团.  塞迪厄斯史蒂文斯技术学院允许合理报销与参加此类委员会有关的费用, 出借人的佣金或佣金, 担保人, 或一组贷款人和/或担保人.
  • 萨德斯史蒂文斯理工学院不会通过经济援助包装或任何其他方式为任何首次借款人指定贷款人.
  • 塞迪斯史蒂文斯理工学院承认借款人有权选择任何贷款人的贷款来资助他/她的教育.  萨德斯史蒂文斯理工学院不会因为借款人选择贷款人和/或担保人而拒绝认证或以其他方式拒绝或延迟贷款认证.
  • 萨德斯史蒂文斯理工学院不会要求或接受任何贷款人提供的用于学生私人教育贷款的资金,以换取贷款人提供特定数量或数量的第四章贷款, 或优先贷款人安排的第四章贷款.
  • 塞迪斯史蒂文斯理工学院不会要求或接受任何呼叫中心或财务援助办公室人员的帮助.